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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議長賄選案30萬交保 郭秀珠:被檢察官鍾和憲陷害

記者:蔡宗憲 新聞分類:台灣在線 更新日期:2015-03-27 18:26:00

(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檢方認為台南市議員郭秀珠競選副議長時,涉嫌向一名議員行賄1千萬元,但被對方拒絕,南檢26日傳喚郭秀珠偵訊,並在晚間聲押郭秀珠,不過27日凌晨台南地院裁定郭秀珠以30萬元交保。
南檢調查,去年11月29日晚間,郭秀珠向1名市議員以手指比1,示意要以1千萬元行賄,但被對方拒絕。檢方認為郭秀珠行賄情事涉嫌選罷法,26日上午持搜索票前往其住處搜索,傳喚到案偵訊。

郭秀珠表示,對於自己前天深夜遭檢方以幫議長李全教買票聲押,今天直指遭主任檢察官鍾和憲陷害,並呼籲監察院及法務部能到台南調查鍾押人取供的不法辦案方式

郭秀珠認為,一般人說話皆會比手劃腳,怎可以此入罪?她指出,去年底遭逢喪子之痛後,雖順利連任議員,並無規劃要參選正副議長,但103年12月23日,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至其服務處拜會,言談間一直鼓勵她出馬角逐正副議長,因離投票日僅剩下3天,時間很緊迫,但在鍾的積極鼓舞下,才表示自己願意試試看。

郭秀珠今大聲喊冤表示,當天已近午夜12點,該位議員跟她同車坐在前座,二人說話說到比手劃腳,而被主任檢察官認定她對該議員比出手指1是要以1千萬元行賄,這是天大的冤枉。

郭秀珠進一步爆料指出,在議長投票前,市長賴清德與副市長顏純左聯袂拜訪她,請她支持賴美惠,當時二人分別以手指各比5及2,是否也代表要各以200萬、500萬或2000、5000萬元行賄她呢?

郭秀珠強調,若她有心要參選副議長,不可能直至投票前3天才開始拜訪議員,更何況早已表明自己不買票也沒有錢。因此票開出來後,才會只拿到20票,自己並不意外,她更澄清,自己未與李全教搭檔參選,還曾因此傳言到議長辦公室拍桌怒罵。

郭秀珠再強調,自市議員選舉前,民進黨的王峻潭即以文宣誣陷她要與李全教搭檔選正副議長,當時她不僅向王抗議,也要求民進黨市黨部處理,民進黨市黨部有出面澄清此事不是事實,但檢察官為了辦案,迄今找不出新證據,卻抓她當替死鬼來誣陷她,這種做法實在很可恥,她嚥不下這口氣,將向監察院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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