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張偉成/綜合報導) 高雄市政府10日市政會議通過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對於既有工業管線,要求業者要依市府要求落實管線自主管理,依使用者付費精神繳納管線監理檢查費用,市府更進一步要求管線業者必須設籍高雄,確保管線所有人在地就近監督管理其管線,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共同維護這塊土地之公共安全。
高雄被石化工業區包圍,背負重工業發展使命,但地下管線管理疏漏造成高雄氣爆災害,工業管線安全管理問題浮上檯面,高雄市政府在1月16日公布了工業管線清查結果,13家業者共計89條管線穿越市區道路,經濟部及高雄市政府已要求管線業者成立區域聯防機制,經濟部也積極補正工業管線缺乏法源依據部分。市府經發局曾文生局長說:高雄市這些清查出來年代久遠,無法源基礎的工業管線,中央已經著手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在中央尚未完成程序前,我們必須先就管線有效管理部分制定規範。
曾局長更進一步表示:今天市府訂定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所針對對象是指目前已經既設在高雄市的工業管線,也就是工業管線不得新設,自治條例的重點有三個,第一,設籍高雄市業者才有權設置管線在高雄,我們要求業者限期明(105)年12月31日前必須把總公司設來高雄,第二,管線業者需繳納監理檢查費,第三,管線採申請許可制,業者提管理計畫並作好自主管理,市府將邀專家學者審查業者提送計畫以及查核業者是否落實其管理計畫,不管是設籍高雄或繳納監理檢查費用或提報計畫及落實管線自主管理,均需符合方可繼續使用管線。
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提送高雄市議會即將召開的定期大會審查,通過後即可施行,在高雄市政府嚴格把關下,要求工業管線業者妥善管理所有管線,也期待中央儘速完成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增訂工業管線落日條款,配合產業園區合理規劃後,逐步廢除廠區外之既有工業管線。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