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張偉成報導)勞委會於今日公布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累計資料,截至100年12月15日止,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事業單位共計100家,通報人數10,130人,實際實施人數9,571人。較上期增加15家,通報人數增加1,494人,實際實施人數增加1,577人。
勞委會表示,本期經彙整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回報資料,勞雇協商減少工時之家數及人數,較之上期,增幅已有減緩之趨勢。另外,前期85家通報事業單位中,目前已有4家停止實施所謂「無薪休假」,恢復正常工作。
勞委會再次強調,所謂「無薪休假」不是法律名詞,更不是雇主可以恣為的權利。雇主如確因景氣因素影響,需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以為因應,仍應遵循勞動基準法及本會「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範,並參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與員工簽訂書面協議,以避免無謂勞資爭議。
勞委會表示,事業單位如有任何違法之情事,勞工亦可就近向當地市勞工局、社會局或向勞委會專線(0800-085151)申訴,將立即依法查處。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