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經濟通訊社/台灣新聞中心 許薰芬)近年來民眾運動健身的風氣越來盛行,許多人常常在運動前後喝含高量蛋白質的乳清蛋白等營養補給品,以增加肌肉的成長,加強運動的效果。惟乳清蛋白的營養標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令人疑慮。為使消費者清楚了解所選擇商品的有效性,避免被誤導,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消費者保護官與市府衛生局共同於今(109)年10月間於本市所轄實體店面進行採樣,並送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認證實驗室進行檢驗。
本次共計查核6家業者,採樣16件乳清蛋白商品,查核商品主要成分「蛋白質」在外包裝顯示每一百公克含量之營養標示,是否有不當減少的情形,檢驗結果皆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合格率100%)。相關資訊公布於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消費者保護資訊」「最新消息」。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再次提醒消費者於選購商品時,除了包袋所標示的營養標示外,也應該注意有效日期、淨重、容量或數量、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電話號碼及地址等資訊,且為維護本市消費環境的正確與安全,為消費者食品安全盡一份心力,市府也將持續消費者食品安全把關。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