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原台南刑務所建築被拆除了97%,中央台則為僅存的3%,被遷移到歸仁區台南監獄與看守所後方,台南市議員郭國文表示,原台南刑務所中央台雖屬法務部資產,但先前已了解所方意向,不反對中央台交由市府撥用代管。
郭國文要求,文化局應盡速與法務部商討中央台由市府撥用代管,並編列預算,將中央台移回原址,整體規畫周邊司法文化建築,形成司法文化園區。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教授陳信安表示,原台南刑務所中央台是1904年建造,屬「賓夕凡尼亞式」放射狀監獄建築,作用是同時監控多處牢房,原址位中西區和意路南側廣場用地,1987年搬遷至現址,保留木造、磚造、鐵欄杆以及不同型式的牢房,據文化保存價值。
文化建設科技正梁晉榮表示,司法文化園區的計劃已完成,包含參照國外實例與現在環境的評估,近期由文化局長向議員報告。
有形文化資產組組長傅清琪表示,原台南刑務所中央台是百年建章,但是否列為文化資產,則需交由古蹟評議委員會審定,至於歷史調查以及搬遷工程,未來將編列預算處理。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