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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社會局積極奔走 欣見行政院調高保護性社工待遇

記者:張偉成 新聞分類:北台灣 更新日期:2011-08-31 17:00:00

(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張偉成台北報導)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布9月1日起調高保護性社會工作人員待遇,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在其間結合立法委員與專業團體提案,並由社會局江綺雯局長領軍,多次親自拜訪考試院委員、銓敘部長,積極參與人事行政局、內政部會議,傳達保護性社工人員心聲,爭取社工職務列等的提升和提高待遇,終獲得行政院正面回應。

依行政院核定版本,第六職等本俸一級社工人員薪資將由現行4萬6225元調高為4萬9705元,每月增加3480元;七等七階聘用社工督導由現行5萬1346元調高為5萬5120元,每月增加3千774元。總計1503人受惠,增加7千餘萬元經費。

目前在台灣,社工一直被認為是「良心、愛心事業」,但社工人員職等偏低、工時長期過長,人才大量流失的困境早已非「慈善」二字足以因應。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相繼通過後,保護性社工開始負責性侵害被害人及暴力家庭的兒童、婦女、老人等救援及保護工作,工作量暴增外,還要承受被害人的身心困境壓力,甚至動輒面對加害人的騷擾與暴力傷害。

此外,保護性社工工作地點不固定,夜間備勤或出勤更是常態,深夜一通緊急電話響起,便須立即出勤協助被害人製作筆錄、驗傷或安置處理,但現行待遇中並無專業或危險加給,其「三高一低」(高案量、高壓力、高危險、低薪資待遇)的工作條件,不僅影響工作的推動與被害人服務品質,也造成社工員士氣低落。

江綺雯局長率領社會局、家暴防治中心相關主管積極為吸引與留住保護性專業人才奔走請命,她表示,行政院此次核定調高保護性社工人員待遇內容為編制內人員專業加給調升至最高等級,聘用人員調高薪點折合率(每薪點調高為130元),對於保護性社工人員調高升遷職等尚有研議的空間,未來仍將逐步配合中央增聘保護性社工人力,並持續呼籲提高保護性社工職等,以鼓勵保護性社工專責久任。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