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楊秀卿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政府市政會議今(11)天上午通過102年度總預算案,高雄市長陳菊表示,與歷任首長相較,舉債比例並未特別增加;城市要進步,地方要建設,市府在「公共債務法」合法舉債空間內,推動各項重大建設。高雄市目前所擁有資產約1兆900多億元,債務2千億左右,資產仍遠高於負債,整體財政穩健。
陳菊表示,在中央財劃法未進行修法前,地方舉債是全國結構性問題,縣市合併後,這兩年中央補助高雄市減少293億元,如果中央如數補助,高雄市這兩年近乎不需舉債。尤其對原高縣的補助應維持5至10年,讓原高縣基礎建設達到直轄市的標準才對。
她指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計算基準,其中營業稅比重佔50%,人口與面積,各佔20%,許多高污染的國公營事業設廠在高雄,稅卻繳台北,高雄人口數較台北多,土地面積更是台北的10倍大,但明年統籌分配稅款,高雄市卻比台北市少100億元。中央必須正視這個不公平的問題,必須調整比例,或將營業稅計算方式 加計生產地來計算。中央必須還給高雄人民一個財稅正義。
陳菊說,中央長期分配不均,地方仍有許多建設需進行,高雄進步不能停,近年多大型建設,如捷運、鐵路地下化等大眾運輸約400億元,污水下水道、防洪治水、道路綠地等基礎建設約65億元,配合中央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約407億 元,都需大量預算支應,在財源不足下,舉債是為了建設、為了創造更多的資產。
102年度總預算案歲入總額編列1142億餘元,歲出編列1291億餘元,其中資本門213億餘元,占歲出比例較去年增加。
據統計,縣市合併前歷任市長債務年增率佔歲出比率,分別為:吳敦義(80-87)11.38%、謝長廷(88-93)13.03%、陳菊(96-99)10.55%。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