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張偉成台北報導)臺北市政府今(6)日發表聲明指出,針對美商蘋果電腦Apple iTune Store移除七日內退費條款,市府將進行後續的追查,以了解蘋果條款變更的原因為何,並視蘋果官方正式的回應,決定市府後續依法處置之措施。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葉慶元主委指出,市府昨日早上已得知蘋果App Store的定型化契約中,原本配合臺灣消保法規定新增的七日內退費條款:「您得自產品收受之日起七日內,取消對產品之購買。在您通知iTunes您已刪除產品所有備份之前提下,iTunes將會退還您已支付之價款。自您取消購買時起,您不再被授權繼續使用該產品。此項權利不可拋棄。」(http://www.apple.com/legal/itunes/appstore/tw/terms.html)遭到移除,市府旋即與蘋果的律師取得聯繫,惟據蘋果的律師以及臺灣分公司表示,並未接獲蘋果總公司告知有變更政策的決定,將俟美國勞動節長週末結束後,儘速回覆市府確切狀況。
葉慶元主委表示,蘋果此一條款變更究竟是單純網頁改版的疏失,抑或是總公司立場的轉變,市府將密切觀察其後續發展,並視蘋果官方的正式回應依法予以處理,全力捍衛消費者的權益。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