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賴秋火報導)經濟部為推動多元廢棄物或廢水處理設施產生沼氣及其發電設施之整合系統,以展示沼氣發電整合技術之應用體系,已於102年1月22日公告「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補助作業要點」,期透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於其轄區內推廣建立多元廢棄物或廢水處理生產沼氣,並設置沼氣發電系統。規劃每年以核定補助2案為原則,每案設置容量為65 kW以上未達500 kW,每瓩補助金額度以新臺幣三萬五千元為上限,並提供地方政府示範計畫推廣宣導費,以藉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促成多元生質能源發電應用。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經評估國內沼氣產出量潛力,以生活污水採厭氧處理約占總潛量42%為最高、其次為養豬廢水約占20%。目前國內有6座垃圾掩埋場設置沼氣發電機組,總裝置容量約8.5MW,此外,台糖公司與民營養豬業及食品亦都裝置沼氣發電設備,所產出之電力供廠區內使用,另有部分業者將沼氣導入鍋爐產生蒸汽供廠區內的製程利用。
能源局表示,國際原油價格節節高漲,能源多元化之聲再起,利用生質廢棄物產生沼氣,除替代化石能源外,同時可降低電費支出與減緩地球暖化,達到永續經營的效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於98年公布施行,已為我國再生能源奠定長期持續發展之利基,能源局將推動沼氣能源應用,並鼓勵業者參與投資沼氣發電事業,達到兼具能源、環保的雙重效益。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