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企業亞洲經濟通訊社 ASIAN ECONOMY NEWS AGENCY

高估雜工收入 低收入戶申請陷困境

記者:蔡宗憲 新聞分類:南台灣 更新日期:2013-01-24 22:33:00

(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社會救助往年皆以實際收入為準,社會救助法修改後,低收入戶申請者須請醫師開立無工作能力證明,否則對於無從判定所得,且無工作者,新法核以雜工24,655元推估其收入,因已超過最低生活費10,244元標準,因而喪失低收入戶資格。

社會工作救助修改收入設算與核定標準,後遺症陸續浮現,低收入戶首當其衝,申請複查遭剔除人數逾700人,台南市議員洪玉鳳、蔡淑惠、陳文科、蔡淑惠批評,社會救助法以雜工薪資推估低收入戶所得,有欠公平,讓實際需要救助的民眾陷入困境。

洪玉鳳、蔡淑惠近來接獲許多民眾陳情,約三成原具有低收入戶條件者,收入沒有改變下,申請複查卻遭拒,有些一個月工作不到幾天,所得遠不及最低生活費,農曆年將近又頓失生活補助下,不知如何是好,日前就發生有一名婦女帶幼兒打算投河自盡, 幸經發現勸阻,顯示弱勢族群所面臨的無助。

低收入戶查報由各區公所負責,陳文科以「人在公門好修行」期勉里幹事要確實訪查,讓生活困苦的社會邊緣人獲得應有的協助,要求市府民政局能制定訪查表,督促里幹事訪查一定比例,發揮預期功能。

社會局祕書魏文貴坦承新法標準確有不合理之處,應該採取實際所得辦理,局方將持續向中央反映,期待透過修法方式,保障弱勢族群權益。

對於里幹事查訪不積極的批評,民政局戴鳳隆認為可能是少數里幹事不熟悉法令,並非故意刁難民眾,將把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業務列入重點方向,對於有異議的個案可提出申覆。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