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自4月1日開始稽查禁用保麗龍餐杯具,15日環保局針對稽查不合格的店家進行複查,均已停用保麗龍餐杯具。環保局長張皇珍感謝商家配合,希望繼續遵守自治條例規定,落實禁用保麗龍餐杯具的政策,並呼籲消費者拒買使用保麗龍餐杯具的飲料或食品。
但也有民眾抱怨,炎夏將至,保麗龍杯有保冰功能,市府限用保麗龍政策,是不知民間疾苦,民眾說,禁用保麗龍杯,讓很多必須在太陽底下工作的人,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剛買的冷飲,漸漸退冰融化。
貨運司機表示,以往買飲料都可指定用保麗龍杯,只要冰塊放多一點,至少都有半天時間可以喝到冰涼的飲料,現在飲料店怕被罰款,幾乎都不敢用,導致放在車上的飲料退冰,不趕快喝完,杯底會一直滴水,感到非常不方便。
環保局指出,月初先以連鎖飲料販賣店為稽查重點,共稽查1017家,結果仍有100家繼續使用保麗龍杯具,環保局開出警告單,給予業者14天改善期限。今天期限已屆,稽查人員逐一複查100家連鎖飲料店,除2家沒有營業,98家均已停用保麗龍杯。
環保局表示,連鎖飲料店應遵守「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不得使用保麗龍飲料杯及餐具規定,若違規遭查獲,第一次開立警告單,再次查獲即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