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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生育補助津貼 出生60日內可領

記者:蔡宗憲 新聞分類:南台灣 更新日期:2013-04-19 19:35:00

(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為鼓勵生育,只要父母任一方在台南市設籍6個月以上,第一胎發給生育獎勵金6千元;第二胎以後之新生兒,每名發給1萬2千元,在新生兒出生後,60日內必須於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即可同時領取生育獎勵金。

民政局說明,如為雙胞胎或多胞胎,按同胎新生兒個數累計核發,例如第一胎為雙胞胎,實際領取則為6千元加1萬2千元,共計領取1萬8千元。

民政局提醒新生兒父母親,務必於新生兒出生60日內,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以保障新生兒權益,如逾期登記,不但要繳交罰鍰還喪失生育獎勵金請領資格。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