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州經濟通訊社記者郭淑娥/高雄報導)明顯「差別待遇」!讓在地演藝文化團體怯步。高雄市文化局引用「受益者付費」取消在地演藝文化團體免費使用演藝廳場地,影響暑假表演場次,高雄市議長今(8)日協調文化局,將「5折」收費額度,再減半優惠!
高雄市文化局以場地修繕及設備更新,受益者付費合理修正演藝廳場地使用管理規則,自今年起針對在地演藝團體原免繳演出使用費規定改為「減收5折」方式,且僅維持半年優惠,往後需自謀生路,此舉引發在地藝文團體反彈,包括高雄市合唱音樂聯合團及采祺、增德、長青、雄風及高雄室內合唱團等藝文團體聯袂向議長許崑源陳情。
在地藝文團體陳情指出,文化局實施新規定後,包括文化中心至德堂、至善廳演出團體遽減,在暑假黃金檔的八月,至德堂僅有四團演出,至善廳也只有七團表演,並舉台中市為扶植在地藝文團體針對立案團體舉辦的非售票活動提供一年一次申請免費使用機會,比高雄市更貼心。
議長許崑源雖認同使用者付費的概念,但也主張,市府有責任培育在地藝文團體,不能為收取演出使用費而壓縮它們的生存空間,因此協調文化局「高抬貴手」。
初步與文化局達成共識,包括高雄文化中心至德堂、大東演藝廳、岡山文化中心演藝廳、高雄市文化中心至善廳及高雄市音樂館演奏廳平日的演出使用費由「減收5折」再減收5折,即採2.5折收費的建議;另高雄市文化中心至德堂假日演出則由2萬元減收為1萬元,而所有場地彩排費也減收5折。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