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 去年受理短期補習班消費爭議案件高達177件,但經協商或調解成立的卻僅30件,比率不及兩成,和多數業者佔法律優勢又不肯讓步協商有關,致使許多學員不但沒有學得專業知識,還得揹負龐大貸款債務,市議員邱莉莉要求法制處應與教育局會商修訂「台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以有利消費者方向修改退費辦法,保障學員權益。
全台各縣市皆傳出有短期補習班業者以消費貸款方式招攬學員,退費爭議不斷,邱莉莉指出,近來她接獲多起電腦短期補習班消費貸款的陳情案,爭議事端多來自於提出退費申請後的學費退還金額,由於坊間不少短期補習班盛行以分期貸款方式鼓吹學員註冊繳費,貸款金額都超過十萬元以上,學員一旦發現學習適應不良,要申請退費時都已經「損失慘重」。
邱莉莉強調,102年台南市政府受理短期補習班消費爭議案件數共計177件,含受理申訴152件、受理申請調解25件,但前者協商或調解成立僅30件,沒共識交集的多是業者「得法不饒人」的案件,這對消費權益知識較缺乏的市民相對不利,她也要求應修訂自治條例,強制要求業者須在簽訂課程契約時,同時讓消費者知悉自治條例相關退款規定,以免紛爭四起。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