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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中毒中市府重罰診所負責人 衛生局:罰鍰加移付懲戒

記者:王福星 新聞分類:健康樂活 更新日期:2020-08-02 23:23:00

鉛中毒中市府重罰診所負責人 衛生局:罰鍰加移付懲戒

(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王福星報導)針對台中市議員張彥彤一家人發生「鉛中毒」,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上週啟動專案調查,抽驗相關藥材,其中,健保給付的中藥化驗結果合格,病人服用的藥粉初驗結果今(2)日出爐,顯示重金屬超標;衛生局表示,盛唐中醫診所負責醫師呂世明的醫療行為導致患者健康受損,日前已依違反醫療法函送地檢署偵辦,衛生局將要求該醫師停診一個月,另依法裁罰,並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懲戒。

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對不法行為危害市民健康,市府絕不寬貸,醫師呂世明坦承開立處方未將額外加入的藥材依規記載於病歷,已依違反醫師法第12條裁處10萬元;另依醫師法第28-4條,最高可裁處50萬元罰鍰,待司法偵辦後,若確實涉刑責,將處最高罰鍰;衛生局也要求呂醫師停止門診業務一個月,靜待司法調查;另外,可依照醫師法第25條移付懲戒,嚴重者將廢止醫師執業執照及醫師證書,並面臨後續刑事責任。

衛生局指出,已要求該醫師停診一個月,並要求該醫師出面說明,若有多數市民受害,市府將跨局處協助病患求償,維護市民權益。曾局長指出,先前已依違法醫療法函送地檢署,另外針對該醫師自述疑誤用硃砂調劑藥粉予病患使用,硃砂為衛生福利部公告禁止藥用的中藥材,衛生局將依藥事法第83條再移送地檢署偵辦。

此外,衛生局專案調查過程中,考量是否其他病患受害也進行醫調,後續發現該診所也發生一起鉛中毒女性個案,另經醫調人員前往診所調查、檢驗藥品,目前尚待初驗確認。

衛生局說明,衛生福利部針對中藥材及中藥製劑訂有檢驗標準及法規,衛生局每年都會抽驗醫療機構及市售的中藥材與中藥製劑,近兩年重金屬檢驗均全數合格。本案為單一診所醫師違規用藥個案,民眾無須過度擔心,也提醒醫療院所及民眾,勿買賣來源不明中藥,以維護自身消費權益及健康安全。

成人鉛中毒多以慢性為主,常見症狀包括腸胃道脹痛或絞痛、貧血、神經及肝臟損傷等,衛生局呼籲,近期如曾至盛唐中醫診所呂醫師門診就醫之民眾,服用自費藥材後有不適情形,切勿恐慌,請速至本市8家醫院就診。另備妥足夠檢驗數量中藥之完整包裝(至少30克、30粒或藥粉包15包),攜帶身分證、印章、購買憑證(藥袋、收據、掛號單等),至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西區民權路105號4樓)藥政醫粧組申請檢驗,如有相關問題可電洽04-22220655。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