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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評論】宗教型非營利組織

記者:張俊明 新聞分類:專欄評論 更新日期:2012-11-25 08:00:00

(亞洲經濟通訊社/張俊明)以超自然崇拜為中心的宗教組織,近年來跨越純神祇的信仰文化,除了宣揚弘法之外,也以非營利組織的形態參與各類社會公益活動。這種源至原始社會對自然界的敬仰與崇拜的儀式,在經過時代演變與社會化的歷程中,凝結成一股社會力量並發展成為宗教信仰組織,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及社會結構國家化,宗教信仰組織在國家政府的法令制度下,宗教組織演變為具有獨立行為及法定地位的宗教型非營利組織。

一般來說,非營利組織兼負了對社會成員的教化,精神層次提升及維護健康安全等重要功能,「宗教型非營利組織」可以算是發展較早,且組織類型較完整的類別,推論其原因,或許與宗教組織多利基於利他主義,與其悲天憫人的教義,藉由救助的方式達到較易的發揚有密切的關係。

宗教型非營利組織與其它非營利組織,在運作上並未有明顯的差別,不過由於宗教型非營利組織基本上,雖以神祇信仰與弘法為中心,但其組織成員、信眾,比一般非營利組織,具有較高的凝聚力與動員力,這股力量投身在社會公益活動上,所發揮的社會功能是一般非營利組織無法比擬的。

不過,也由於宗教型非營利組織在神祇信仰上的特性,促使擁有眾多的信徒成員,而且由於宗教信仰文化的因素,組織在財務經費的取得上,較容易獲得信徒的贊助與樂捐,因此,宗教型非營利組織若缺乏透明的財務機制,且政府未建立一套明確的管理規範與制度,單靠民眾基於信仰精神的信任,則有容易衍生弊端之慮。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