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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大學舉辦「調解與談判訓練班」 化解衝突避免訴訟學員收穫多

記者:黃文志 新聞分類:教育學術 更新日期:2013-09-29 03:40:00

中興大學承辦台中市勞工大學課程,開辦第一屆「調解與談判訓練班」,課程期末特別安排學員實際模擬「調解程序」。 (記者黃文志攝)
(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黃文志/台中報導) 國立中興大學承辦台中市勞工大學課程,開辦第一屆「調解與談判訓練班」,課程期末特別安排學員實際模擬「調解程序」,學員均表示,上了課才知道調解是很專業的工作,除了要懂得調解的法令、規則外,還要學習衝突管理技巧及多方談判賽局等知識。

由於台灣的調解工作主要由法院、鄉鎮市公所、政府相關業務機關等公部門所提供服務,一般社會大眾只知有民事糾紛可透過調解,但對調解內容及工作並不了解,台中市勞工大學1022期課程,由中興大學開辦的「調解與談判訓練班」,除了介紹台灣各種類別的調解工作外,也針對民眾在糾紛事件中,爭議的雙方在調解中應該要懂的調解談判技巧,課程中也特別介紹英美及中港澳地區的調解制度。

從事人力資源工作的學員林小姐表示,在工作上常要處理勞資爭議事件,參加了調解與談判課程後,更了解要如何處理雙贏的勞資關係。在營建業服務的學員劉小姐也說,公司經常會遇到與顧客在工程或合約上的糾紛,以前在糾紛協商破裂後,只好走上漫長又高成本訴訟,參加調解與談判課程後,已知道如何藉由正確的糾紛處裡及調解談判,並順利和解而免於爭訟。而有多次訴訟經驗的李小姐也分享,以前面對訴訟時在金錢及精神上的成本與壓力很大,如果當時就能對調解有所了解,也許就能避免訴訟了。

從事保險業的陳先生,對課程中介紹英美及中港澳地區的調解制度特別感興趣,由於在英美及港澳地區,「調解員」與律師一樣,是可執業的行業,且中國部分地區已經開始發展台籍調解員制度,協助台商處理商業糾紛及司法事件,陳先生表示,這可能是未來工作轉型與發展的方向。

資料來源:亞洲經濟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