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就業歧視第一案 北市府重罰道明外僑學校60萬
記者:張俊明
新聞分類:台灣在線
更新日期:2011-10-19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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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張俊明台北報導)臺北市政府第73次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於日前評議道明外僑學校因涉及宗教就業歧視,針對兩位外籍老師因其宗教因素為由而不予續聘,遭北市府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重罰新臺幣60萬元。
勞工局局長陳業鑫表示,此為宗教就業歧視的首宗案例。基於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及校本管理的精神,學校可制訂符合其宗教信仰的辦學理念,及舉辦各類學校活動,其中也包括宗教活動,但絕不可在聘請教師時歧視不同信仰的人士或強迫教職員工參加宗教活動甚至要求其不可表現、從事自身宗教信仰。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學校通知兩位外籍老師來年不予續聘的電子郵件敘明:「…that we cannot your contract for next school year due your religion…」,雖之後校方辯稱不續聘係因其不適任教職,經調查後發現校方所稱種種不適任狀況,皆與兩位老師從事校外自身宗教活動或認為其未積極參加校內宗教活動有關,且也有在校教職員作證,兩位老師根本沒有不配合校方宗教活動而影響教學的狀況,校方所言顯然係因被申訴調查後才提出,若兩位外籍老師在職期間確實諸多缺失,卻又怎會皆無任何管理糾正措施,校方抗辯實難採信。
臺北市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應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視,其中亦包括宗教歧視,以提倡職場公正及平等的理念,也竭誠歡迎企業雇主或民眾針對就業歧視議題有想了解的部分,可洽詢1999分機7023就業安全科,獲得更進一步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