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為維護愛河景觀 開罰長期違停漁船
記者:張偉成
新聞分類:台灣在線
更新日期:2015-03-12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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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張偉成/綜合報導) 愛河水域為高雄市重要觀光景點,為維護航行愛河水域船舶安全及愛河整體景觀,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再次重申會依法執行處罰,交通局籲請動力小船應依規定駛離愛河水域,以免受罰。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為愛河水域交通主管機關,愛河河口正在興建海洋文化、流行音樂中心及輕軌工程等重大市政建設,以及陸續將於愛河水域上舉辦大型國際性活動,為顧全動力小船協會漁船的船舶財產及船員生命安全,同時考量動力小船因船齡老舊且船舶外觀已嚴重破損,已明顯破壞愛河水域及市容整體景觀,曾經多次與該協會漁船船主協調其駛離愛河水域。
交通局表示,船主訴求希望建置浮動碼頭、每艘船舶收購費用250萬元以上、船員就業輔導金,以及要有固定専屬船席與負責船舶設施安全等,除了浮動碼頭外,其餘訴求均逾越交通局權限,故協調未果。
交通局說,動力小船每艘都有可停泊漁港,今年1月起已安排到適合的漁港空間停放,駛離目前停放位置,或駛入漁業執照所屬停泊漁港,並由海洋局採柔性勸離方式,遺憾的是,動力小船仍不願駛離,才依規定處船舶所有人罰鍰。
交通局強調,船主配合意願低,才依「高雄市愛河水域管理自治條例」採取開罰作為,為了高雄整體建設與發展,希望船主體恤整體市政建設,駛回船籍原申請港域,以利市府相關重大工程工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