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H5N2高病原性禽流感個案病例
記者:吳宇善
新聞分類:台灣在線
更新日期:2012-03-03 1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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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吳宇善臺南市報導)日前於臺南市ㄧ養雞場疑似感染禽流感個案病例,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動保處)於2月7日接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局)通知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進行疫情訪視,並開立移動管制書禁止場內雞隻異動。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表示,為防範疫情傳播,已啟動高規格緊急防疫措施,發生場已於本101年2月10日採預防性撲殺完畢,並於動保處防疫人員全程監督下,由密閉式化製車送至化製場銷毀。動保處同時也針對發生場周圍半徑3公里內之養禽場進行疫情訪視及病原監測,目前並無異常疫情發生。
該養雞場負責人表示,自去年第3、4季以來,因市場肉雞總量管制下,考慮飼養成本壓力因素,決定出售70週齡種雞,該批雞隻於雲林縣屠宰場屠宰時發現異狀而通知相關防疫單位,該批屠宰雞隻已於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監督下整批銷毀。
動保處於2月7日接獲防檢局通知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開立移動管制書,限制該場內雞隻及飼料之移動,並於2月8日會同行政院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畜衛所)前往採樣送檢。動保處為防範疫情傳播,啟動高規格防疫措施於2月10日完成該場雞隻預防性撲殺,亦指導畜主進行污染物品送化製場銷毀及協助後續場內及周邊場之消毒工作。
畜衛所於3月1日召開家禽流行性感冒診斷與監測工作技術小組會議,綜合判定本市分離株為高病原性H5N2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本市依防檢局「防範家禽流行性感冒(H5、H7亞型)緊急應變措施手冊」及「臺南市家禽流行性感冒緊急處理措施」組成「臺南市政府HPAI緊急處理小組」辦理後續相關防疫措施。
動保處除持續嚴格監控發生場周邊禽場健康狀況,並依「防範家禽流行性感冒(H5、H7 亞型)緊急應變措施手冊」規定,針對發生場周圍半徑3公里內養禽場每月每場採集20件血清、喉頭或肛門拭子樣本送檢驗,將持續監測3個月,若無病毒存在之虞,即可解除疫情管控。動保處表示,截至3月2日為止,已針對發生場周邊禽場進行疫情訪視97場次,禽場及周邊道路消毒462場次並完成周邊場採樣送檢工作,目前並無疫情擴散情形。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特別呼籲,禽流感高、低病原性係依據病毒株對家禽的致病性而加以界定,不是針對人的部分予以定義。依據世界衛生組織聲明、相關文獻研究與各國對H5N2經驗,H5N2禽流感為禽病,與人體健康無關。國內家禽屠宰場均由專業獸醫進行屠前及屠後檢查並給予合格標章,且禽類製品經煮熟後可安心食用,請民眾不要恐慌,且本次疫情在動保處採高規格預防性撲殺下,疫情並未擴散,僅為個案,民眾可安心購買及食用家禽相關產品。
國內家禽業者以生產良好產品為目標,動保處業已建請中央適時啟動相關配套措施以為因應,並將配合中央措施全力輔導業者。動保處同時呼籲養禽業者應加強畜牧場自衛防疫措施,慎防疾病入侵,避免飼養的畜禽與野生鳥類接觸;若發現飼養的禽隻出現頭部水腫、產蛋下降、大量死亡等異常情形時,應立即通報動保處,切勿隱匿疫情,以免疫情擴散,危害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