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營業秘密 將處5年以下徒刑
記者:張俊明
新聞分類:大陸在線
更新日期:2012-08-17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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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張俊明報導)經濟部為加強保護營業秘密,已研擬完成營業秘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修正內容為增訂刑事責任,修法後侵害營業秘密之行為,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達1千萬元。
經濟部已於101年8月13日將本案函送行政院審議,期能於立法院下會期儘速完成修法。本次修正內容,司法院及法務部雖有部分不同意見,經濟部將於行政院院會審議時,全力積極溝通,以達成共識。
立法委員對營業秘密法之修正案亦十分關注,呂委員學樟及李委員貴敏國會辦公室聯合於101年7月26日召開「營業秘密法修正公聽會」,會中邀集相關機關、專家學者及產業界代表共同討論本修正案,各界對營業秘密法之修正原則上均抱持贊成或開放態度。
修正營業秘密法增訂刑事責任相關規定,將有助於改善經營環境、建立公平競爭市場及保護營業秘密,對我國產業發展有積極正面之助益。為期本修正案能儘速立法通過,經濟部將於下會期與立法院進行溝通協調,盡全力促成營業秘密法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