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發布市售「電源線組(延長線)」檢測
記者:張偉成
新聞分類:健康樂活
更新日期:2012-09-03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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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經濟訊社/記者張偉成報導) 電源線組(俗稱:延長線)由於使用相當方便,已成為家庭中必備的電器產品之一。為瞭解市售延長線之安全性,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隨機購樣共20件樣品進行「品質檢測」,並另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協助進行「標示查核」,品質檢測結果共有2件不符合,其中1件樣品「溫升試驗」項目不符合,1件樣品「溫升試驗」及「構造檢查」項目不符合;另標示查核項目共有6件不符合。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購樣檢驗之「品質檢測」部分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10917「電源線組總則」、CNS 10917-1「轉接電源線組」進行「構造檢查」、「耐電壓試驗」、「絕緣電阻試驗」、「溫升試驗」、「夾持力試驗」、「耐插拔性」及「尺度檢查」等7項檢測;另「標示查核」部分係由該局及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分別依國家標準CNS 10917、CNS 10917-1及「電器商品標示基準」進行查核。
「品質檢測」結果有2件樣品不符合,其中有1件樣品「溫升試驗」項目不符合,其於正常使用時之溫度上升超過標準規定值,可能因過熱而造成危險、1件樣品「溫升試驗」及「構造檢查」項目不符合,其除可能因過熱而造成危險外,亦可能因不同極性帶電金屬部間空間距離低於3mm而發生短路現象造成危險,該局將依規定追蹤處理並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規定,廢止該等商品驗證登錄,並依同法第63條之1通知廠商限期回收或改正。
標準檢驗局進一步表示,「標示查核」部分有6件樣品不符合,其中有1件樣品係未依國家標準CNS 10917、CNS 10917-1於商品本體標示額定電壓、電流及容量等規格,該局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該法第42條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另該樣品型號亦未登載於驗證登錄證書內,惟經研判其基本設計構造並未變更,該局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規定要求業者限期申請系列登錄,若屆期未改正者,將依該法第42條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其餘「標示查核」項目未符合之樣品,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將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追蹤處理。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標準檢驗局共同呼籲,延長線商品已成為家庭必備的電器產品,製造廠商應重視商品品質且於商品上依相關規定確實標示,並提醒消費者選購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選購延長線時應選擇有「商品安全標章」之商品,商品本體亦應標示額定電壓(如110伏特(V))、電流(如15安培(A))及容量(如1650瓦(W)),並確實按額定負載容量使用。
2.對於高耗電量之電器(例如烤箱、電暖器、微波爐、吸塵器及電鍋等)切勿共用同一組延長線或在串聯多組延長線中使用,以避免因過載而引發危險。
3.使用中之電線切勿纏繞、重壓或貼近潮濕、高熱環境;拔延長線插頭,應手握插頭拔除,避免以拉扯電線之方式拔除,致造成內部銅線斷裂;並請時常清除插頭、插座外部累積之灰塵,以避免積污導電,影響安全。
4.非專業技術維修人員,不自行拆解、改裝延長線,以免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