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亭妃批中央放任古蹟成廢墟
記者:蔡宗憲
新聞分類:台灣在線
更新日期:2012-09-10 1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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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升格直轄市,古蹟文化資產豐富是關鍵因素,但合併升格後的大台南市古蹟維護並未跟著升級,有些公有古蹟更是殘破的像廢墟,原因出在公有文化資產保存修護的權責單位並未善盡管理維護之責,為此,立法委員陳亭妃、市議員陳怡珍10日邀集中央相關部會及國營事業等單位召開「這是我們的古蹟嗎?」座談會,要求相關單位依文資法第八條規定負起保存修復管理維護之責,並編列預算執行。
陳亭妃指出,台南文化古都古蹟是大家聚焦的所在,但靠著這項資產合併升格的大台南市古蹟卻未受到更好的照顧,原因不在市府文化局,而是分散在各部會及國營單位的所有或管理機關未編經費善盡修護管理之責。
陳亭妃說,全國1826處古蹟,公有1032處佔56%,若公有古蹟的修護管理都做不好,如何起帶頭作用做私有古蹟修護管理的榜樣,她希望相關部會及國營事業單位能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八條的規定,「公有之文化資產,由所有或管理機關編列預算,辦理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並能編入102年度預算執行。
市議員陳怡珍表示,財政三法未過,地方財政無法負荷古蹟修護經費,希望中央相關單位依文資法規定編列預算負起修復保存管理之責,不要放任不管讓古蹟歷史建築成了破屋廢墟。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組長洪世佑表示,古蹟所有或管理機關對古蹟的維護預算編列確實不足,對古蹟保存維護的觀念欠缺,文化部有鑑於此已加強辦理宣導講習,促請成立督導會報,及推動評鑑及獎勵制度,他希望相關部會能更用心投人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的工作。
市府文化局長葉澤山指出,目前輔導其他公有古蹟管理機關辦理古蹟維護時,有法務部、國防部、台糖、台鹽、國產局等公立或國營事業機關以非其目的事業主管,無預算支應抵制,放任不管甚或要求市府接管,令業務進展遲緩。
文化資產管理處表示,目前台南市由國防部管理的文化資產有古蹟一處歷史建築二處,法務部有古蹟四處歷史建築一處,鐵路局古蹟二處歷史建築三處,國有財產局歷史建築一處,台糖古蹟三處歷史建築二處,台鹽歷史建築一處。
陳亭妃請相關單位於一個月內將所負責的古蹟或歷史建築如何保存修復的計畫及相關經費報國會辦公室,她會好好把關督促審議中央政府102年度總預算,落實公有文化資產的保存修護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