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承認合作協議完成簽署 台日貿易合作更上一層樓
記者:賴秋火
新聞分類:大陸在線
更新日期:2012-11-29 1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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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賴秋火報導)歷經7年溝通協調,台日相互承認合作協議今日於台北國賓飯店舉行的第37屆臺日經貿會議中,由我國亞東關係協會和日本交流協會代表完成簽署,台日經貿關係也將邁入一個新的里程碑。標準檢驗局表示,未來該協議將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和日本經產省負責執行,適用產品為我國「商品檢驗法」架構下的277項電機電子類商品,及在日本「電氣用品暨材料安全法」架構下的454項電機電子類商品。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局長陳介山表示,本項協議簽署後將由臺日雙方政府部門完成內部程序,該協議即可生效,未來將有效協助台日兩國電機與電子類產品出口業者降低驗證成本,促進雙方貿易往來,並提升我國相關產品在日本甚至東北亞市場的競爭力,台日雙方皆將受惠。
陳介山指出,電氣與電子類商品係目前我國出口之主力產品,亦為國際貿易活動之重要產品之一,為幫助國內業者爭取商機並順應國際間貿易便捷化之趨勢,且建立協助我國出口商品公平互惠的輸銷便捷管道,該局積極整合民間驗證資源,建構全國認證與驗證體系,於88年、91年及93年分別與美國、加拿大及澳洲簽署雙邊電磁相容性檢驗測試報告相互承認協議,並於94年7月及11月間再與紐西蘭和新加坡簽署電機與電子類產品驗證相互承認協議。現在又與日本簽署電機電子類產品驗證相互承認協議,積極為促進我國電機電子產業界減少貿易障礙,降低驗證成本,增強我國商品在國外市場的競爭優勢等方面貢獻一份心力。
陳介山強調,由於日本與我國在外交與經貿領域之密切往來,本協議中所涵蓋產品之近年台日雙方每年進出口總值已達新台幣600億元以上,並且本項協議亦為我國政府於強制性商品檢驗業務中繼紐西蘭與新加坡之後,第三項與國外政府達成驗證證書相互承認的協議,在該局努力推動洽簽台日電機電子類產品驗證相互承認協議下,歷經7年之協商,期間承蒙我國外交部亞東關係協會、我國駐日本代表處、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等部門大力協助,終於有今日成果,此一協議更進一步將我國檢驗制度與技術能力推向國際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