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邱志偉、林岱樺提案修正工廠輔導管理法延長登記年限!
記者:郭淑娥
新聞分類:大陸在線
更新日期:2012-12-17 1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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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郭淑娥高雄報導】 工廠管理輔導法將大幅延長登記年限!高雄市立委邱志偉與林岱樺提出「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3、34條文修正案,將臨時工廠的登記期限延由兩年延長為五年,希望藉由此次修法讓更多高雄工廠受惠,增加產業收入,共創南台灣經濟奇蹟!
民國九十九年修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3、34條文,賦予中央主管機關擬訂相關措施輔導劃定特定地區與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讓政府機關可以協助廠商暫時性的合法,並且納入管理,再進一步輔導廠商合法化,希望以此方法來解決工廠管理問題,然而因申請文件繁瑣,使得高雄有許多工廠未能在法定登記日前完成登記,面臨廠區一再遭開罰的窘況。
邱志偉委員表示,依相關資料顯示,國內未登記工廠的總數有六萬多家,約佔國內工廠總數的41%,政府對於未登記工廠的管理多為取締、就地合法或輔導遷廠。然而就地合法因牽涉法令廣泛,難度很高,一昧取締也要耗費許多人力,至於遷廠則因費用龐大,不是每間工廠都有能力負擔。
邱志偉委員表示,這些未完成登記的工廠只好任由主管機關一再開罰,在不景氣的環境中對業者無疑是一大打擊。為解決此一困擾,邱志偉與林岱樺兩位委員提出「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3、34條文修正案,將臨時工廠的登記期限延由兩年延長為五年,也由於取得合法工廠需通過消防、環保、水利等多項改善工程,因此將取得合法證明文件的期限由五年延長為七年,希望讓更多工廠有充分的時間準備申請資料,藉此提案申請劃定特定區,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