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太陽光電競標作業經濟部能源局1月4日舉辦競標說明會
記者:張偉成
新聞分類:大陸在線
更新日期:2012-12-27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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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張偉成報導)「經濟部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要點」及「經濟部102年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推廣目標量、競標容量上限與時程」預定於101年12月28日公告,並刊登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經濟部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要點」及「經濟部102年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推廣目標量、競標容量上限與時程」預定於101年12月28日公告,並刊登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102年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第1期作業將於102年1月14日截止收件並於2月6日開標,為使申請設置者了解102年度推廣目標量、競標容量上限、各期競標容量上限及競標作業方式,經濟部能源局將於102年1月4日於高雄軟體科技園區國際會議廳(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10號C棟B1)舉辦「經濟部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要點」說明會,請有意設置者踴躍參與。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102年度太陽光電推廣目標量為130MW,其中競標容量上限為90MW,另地面型設備年度容量上限為5MW及第一型設備年度容量上限為15MW。競標作業自1月份起,每期(月)開標1次,各期容量上限為10MW,但當期合格投標容量累計超過10MW時,超過10MW之50%為加計容量,以合格投標量20MW為例,得標容量上限為15M【10MW+(20MW-10MW)×50%】。
另地面型設備每期容量上限為2MW及第一型設備每期容量上限為5MW。超過各期容量上限時,屋頂型設備以2.5MW為限,地面型設備以0.5MW為限。另外,屋頂型每期單一案件容量上限為5MW,地面型則維持為1MW,競標時若折扣率相同時以屋頂型優先。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係採分期投送標單辦理,至於投標應備文件則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經濟部能源局進一步表示,各期收件截至日前,未檢附併聯審查意見書者,該設置案不予審查且不得參與當期競標,請設置者於投遞案件時特別留意。
經濟部能源局呼籲,設置案件準備文件所需時間不同,請有意設置者儘早準備,並踴躍參與「經濟部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競標作業要點」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