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示範獎勵 評選結果揭曉
記者:張偉成
新聞分類:大陸在線
更新日期:2013-01-10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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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張偉成報導)經濟部為加速海上風力發電開發、打造綠色能源經濟,於101年 7 月 3 日公告實施「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並於101年 12 月 27 日下午召開評選會議,經符合資格之申請業者依序進行簡報及答詢後,由委員會於當日完成評分及排序等作業。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評選結果由「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另由「海洋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取得次優申請人資格;另台電公司經專案審查合格,亦為得受獎勵人;前述3案將完成設置離岸風力機總裝置容量約300 MW。
能源局補充說明,評選結果將另函知得受獎勵人。後續經濟部將全力協助各示範獎勵案於民國 104 年完成4~6架示範機組設置,並於 109 年前完成約300 MW示範風場開發。離岸風電示範獎勵案啟動,正式向世界宣告臺灣風力發電將從陸地延伸至海域,透過本示範獎勵除提供民間每案(不含國營事業)各示範機組設置費50%獎勵外,並提供每案示範風場作業獎勵費用上限為新臺幣2.5億元,估計至109年將可促進離岸風電設置產值達新臺幣480億元以上。
能源局表示,推動離岸風電示範獎勵案目的,即是為協助業者排除法規及行政障礙(航運安全、環評問題等)、確認技術可行性(颱風、地震等)、帶動國內產業發展(風力機設備及海事工程)。依「千架海陸風力機」推動目標,累計至119年國內將設置600架海上風力機,連同陸上風機400架風機,總裝置容量將達4,200 MW,風力發電產業總產值可望達新臺幣5,000億元以上,屆時風力發電總裝置容量將占再生能源總設置目標 33 % 以上,可望成為國內最主要再生能源之一。
能源局最後表示,離岸風電示範獎勵案除帶動可觀投資額外,更藉由推動海事運維在地化與關鍵零組件國產化,健全我國風電技術能量、提升國內風電產業的自給率,同時透過產業鏈垂直整合刺激內需市場、強化專業人才培育,進一步活絡國內就業市場,落實國內綠能產業的應用,並促使臺灣綠色能源邁入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