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評論】吳季剛的商標註冊 當然不能 通過!
記者:李文邦
新聞分類:專欄論壇
更新日期:2013-01-24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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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經濟通訊社/李文邦) 台裔美國時裝設計師吳季剛,最近在台灣要用”MISS WU”,做為註冊商標,遭到我們台灣的智慧財產局駁回,他不服提出訴願,也在我國的智慧財產法院敗訴.很多媒體.很多人都為他講話,認為對這位台灣第一夫人周美青.與美國第一夫人蜜雪兒兩度選中他設計的服裝,可見他是國際矚目的時裝設計師,歐盟與美國既然都讓他順利申請到商標註冊權,我們台灣卻不准,所以就所以就痛批政府,其實這些人都完全是僅憑個人好惡,根本不懂得商標法!
商標法,是採屬地主義.如果吳季剛提出申請的”MISS WU “,在台灣,就無疑是”吳小姐”的意思,根本不具識別性.完全不足以使消費者辨認,並且無法與他人的商品做區隔,所以不能註冊.更何況,一旦”MISS WU”讓他註冊了,那麼台灣所有的”吳小姐”,就都不能再用”MISS WU”了,而只要不小心用了,那麼大家都違反了商標法,吳季剛就可以依法求償!
此外,吳季剛的女裝,雖然有貓頭鷹做商標,他自己認為貓頭鷹的叫聲,與WU的發音相似,但是,卻太過於牽強,僅止於有點暗示性而已,一般民眾根本無法聯想到其內涵的暗喻!
這一次,吳季剛在台灣無法獲得商標註冊,還有~他根本沒有提出廣告行銷量.營業額.與商品的銷售量等數據,而且後天的識別性也很薄弱,所以即使他在外國可以註冊,但是老外根本沒有任何一個人姓”吳”啊!
更何況大多數人都只知道他設計的女裝是吳季剛的,而非”MISS WU”,那麼那些罵政府什麼違背國際潮流.打擊文創產業的人,顯然都是一些無知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