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百店家售菸給未成年者
記者:蔡宗憲
新聞分類:台灣在線
更新日期:2013-10-17 2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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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經濟通訊社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衛生局抽查252間販菸場所,發現有118家業者賣菸給疑似未滿18歲者。衛生局7到9月間抽查台南市16區菸品販賣情況,由已滿18歲的學生志工,穿著高中制服到超商、超市、雜貨店與檳榔攤等場所購買菸品,實測店員是否依法要求出示身分證件才賣菸。
「假學生」若沒出示證件即能買到菸,就判定店家不合格,衛生局提醒業者,違法販賣菸品給未滿18歲民眾,已觸犯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衛生局呼籲販售菸品業者,切勿存著僥倖的心態,違法販售菸品給未滿18歲者,遇疑似未滿18歲者,多做確認年齡的動作,才不會為了蠅頭小利而吃上巨額罰單,希望透過積極的把關,使青少年免於接觸菸品危害。